大学生德育实践考评办法

来源:管理制度 2015/10/27

    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加快德育课教学改革,使大学生思想道德的考评走上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的轨道,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   一、德育实践考评的指标体系

大学生德育实践考评主要从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、学习态度、组织纪律、道德修养、劳动卫生、社会实践、文体活动七个方面进行。

    二、考评办法

    1、德育实践考评在每学期末举行,由各辅导员具体执行。

    2、德育实践考评基本分80分,根据考评内容加分或减分。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上为优秀,80-89为良好,70-79为中等,60-69为合格,59分以下为不合格。

    3、考评结果由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,交学生工作处存档。各系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德育实践考评工作的组织指导,提高德育实践考评成绩的客观性、真实性。

    4、德育实践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一切评优资格。

    5、累计两次德育实践考核不合格者,给予劝其退学处理。

    6、德育实践考评成绩计入德、智、体综合测评总成绩当中。

    三、考评内容

    (一)思想政治表现(基本分16分)

    积极要求上进,向党组织靠拢的同学予以鼓励,凡已入党并模范遵守党章的同学加2分,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力求上进的同学加1分。

    (二)学习态度(基本分8分)

    1、学习态度认真,努力学习各门课程,没有迟到、旷课、早退和补考现象的加2分。

    2、正常上课,缺勤1次或迟到、早退3次扣1分,补考1次扣1分,扣完为止。

    (三)组织纪律(基本分16分)

    1、本学期遵守校规校纪,无违纪记录的,奖4分。

    2、学校系部或班级组织的会议、组织生活等集体活动,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,每次扣1分;不服从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安排,与教师或有关管理人员发生冲突的,视情节轻重,扣3~5分/次;凡违反校规校纪,被处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,根据下列标准扣分,多次受处分的,处罚分累加计算,扣完为止。

类别 通  报 批  评 警告 严  重 警  告 记 过 留  校 察  看
校级 4 6 10 14 20
院(系)级 2 4 6    

    (四)道德修养(基本分12分)

    1、团结友爱,对人礼让,助人为乐。学雷锋做好事的视情况加1~3分。

    2、不讲礼貌,与同学或其他人吵闹、打架,不遵守公共秩序,破坏公共财物,但未达到通报批评规定的每次扣1分。

    (五)劳动卫生(基本分10分)

    1、积极参加公益劳动,并无缺勤现象,奖3分;获校级文明寝室表彰的同学每人加1分/次。

    2、公益劳动出勤记录每少1次扣2分,参加了公益劳动但劳动消极,应付了事的,视情况扣1~2分;个人卫生极差的同学,视情况扣2~3分。

    (六)社会实践(基本分6分)

    1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,并撰写社会调查报告,调查报告被报刊采用的,院级加1分,市级加2分,省级加4分,国家级加6分。从不参加社会实践的不得基础分。

    (七)文体活动(基本分12分)

    1、积极参加体育活动,早锻炼及课外活动合格率达100%的,加2分;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并获奖的同学,加3分。

    2、不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或者课外活动,早锻炼次数每缺1次扣1分;不服从组织安排,拒不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的,视情节轻重,每次扣1~5分。

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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