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选聘本校优秀毕业生公告

来源:通知公告 2018/12/11

根据学校发展建设需要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拟选聘本校2018及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,现将岗位条件及具体事宜公布如下:

一、选聘岗位

1.传媒学院、应用理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;

2.艺术学院教学秘书1人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身心健康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
2.学习成绩良好,在学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:

(1)获得过学校二级及以上等次奖学金的;

(2)学程总排名班级前10名的;

(3)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学科和技能竞赛二等奖第一名和一等奖前两名的。

3.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,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,爱岗敬业,甘于奉献,具备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教学秘书岗位工作要求的能力和素质。

4.身体健康。

三、拟聘人选的产生

(一)教学单位推荐。以学院为单位成立考核推荐工作组,推荐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担任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,按推荐条件推荐1-3名候选人,征得学生本人同意后填写推荐表,并于12月14日前上报学校人事处。

(二)资格审查。由人事处牵头,教务处、组织部、学工部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工作组,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在校期间成绩、业务能力、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结果在人事处网站公布。

(三)笔试。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超过拟聘岗位数1:3时组织笔试,否则直接进入面试;根据笔试成绩,按照拟聘岗位1: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,笔试成绩折算为总成绩的40%。笔试成绩在人事处网站公布。

(四)面试。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,面试成绩折算为总成绩的60%,根据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选,拟聘人选在人事处网站公布。

(五)体检。

(六)公示。

(七)聘用。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。2019年毕业生在取得本科毕业证、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。

四、相关待遇及要求

(一)聘期及聘期考核。聘期三年;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不予聘用,解除聘用合同。

(二)待遇。比照同类劳动合同人员发放工资,缴纳五险。

(三)三年聘期期满时,上述聘用人员须考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,否则不再续聘。

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选聘优秀本科毕业生考核登记表

姓名


性别


出生年月


照片

政治

面貌


籍贯


民族


毕业

院系


所学

专业


聘用岗位


学习简历


主要成果与奖励


学生本人意见

意见: 签字: 年 月 日

推荐单位意见

公示情况:

意见:

负责人签字:

(盖章)

年 月 日

基层聘用单位意见

意见:

负责人签字:

(盖章)

年 月 日

学校考察组意见

负责人签字:

(盖章)

年 月 日

学校意见

负责人签字:

(盖章)

年 月 日












此表一式二份,一份存入本人档案,一份人事处备案

请升级浏览器版本

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。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。